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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28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特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屏边县互联网信息办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工作中各项任务要求,结合县委网信办、县互联网信息办“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工作实际,同时统筹兼顾好各项工作,结合互联网内容管理工作实际,加强对县属互联网企业、互联网媒体等的排查管理,积极联合相关单位做好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和网络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同时,由于县委网信办、县互联网信息办均无权限获得网信执法资格,故2023年无法开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相关事项,基于此现实情况,已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日常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有效落实。2023年,县互联网信息办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缺乏专业人才。目前互联网、网络安全、法学等专业人才,致使工作人员在推进工作时缺乏专业性、科学性。二是未达到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因工作机构不属于独立行政机构,加之网信执法需同时持有行政执法证和网信执法证,故无法履行行政执法相关职能。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升专业能力。加强对现有人才的培养提升,督促自觉学习专业知识,并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申请专业人才引进,争取充实人才队伍。二是强化联动配合。结合部门实际,积极对接联系具备执法资格且符合网信工作要求的部门,协同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屏边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