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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209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9
  • 时效性
    有效

和平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平镇特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0日,和平镇通过屏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其中包括财政决算、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各类补贴发放名单等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平镇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有关要求,严格程序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末,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和平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指标体系,立足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和平镇村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清单》,按照目录进行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制定并严格按照《和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行审核公开,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合法合规、准确无误。2023年,和平镇政务公开工作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目前,和平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线下公开栏进行公开,未开设政务新媒体。同时按照县政府相关指标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效保障了信息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和平镇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绩效评估考核指标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备注

统计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收到申请但未办结的申请件列入第四项统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和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突出的问题有: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主动公开力度还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实用性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多数是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及群众福利名单,与群众的需求及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业务知识能力有所欠缺。

  下一步,和平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把握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对党的建设、三农政策、惠农补贴等信息进行及时更新,不断提高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同时,注重群众需求内容的收集、梳理、汇总,并及时做好群众需求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发挥好工作人员的“传帮带”作用,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屏边县和平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