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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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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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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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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屏边县鑫麒矿业有限公司屏边县新现乡吉米椿树窝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屏边县鑫麒矿业有限公司屏边县新现乡吉米椿树窝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红河州晓金矿业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水工环地质、土地复垦、经济等方面专家于2024年8月26日对江西省空间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云南烨地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编制的《屏边县鑫麒矿业有限公司屏边县新现乡吉米椿树窝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屏边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0873-3222942
附件:1.屏边县鑫麒矿业有限公司屏边县新现乡吉米椿树窝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2.屏边县鑫麒矿业有限公司屏边县新现乡吉米椿树窝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附件2:屏边县鑫麒矿业有限公司屏边县新现乡吉米椿树窝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doc】
附件【附件1:屏边县鑫麒矿业有限公司屏边县新现乡吉米椿树窝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