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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rmzf/2025-0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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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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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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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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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屏公资交告土字[2020]02号)
屏公资交告土字[2020]02号
2020/3/13
经屏边县人民政府批准,屏边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PTC(2020)1号 | 宗地总面积: | 104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屏边县玉屏镇滴水苗城临水寨旁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5.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8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主要用途: | ||||||||||
城镇住宅用地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城镇住宅用地 | 628.20 | |||||||||
其他商服用地 | 418.80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72.033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47万元 | |||||||
备注: | 宗该地土地主要用途为住宅用地,占60%,出让年限为70年;另外包含商业用地,占40%,出让年限为40年 | |||||||||
宗地编号: | PTC(2020)3号 | 宗地总面积: | 1573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屏边县玉屏镇牧羊河湿地公园片区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45 | |||||||
主要用途: | ||||||||||
城镇住宅用地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城镇住宅用地 | 13370.50 | |||||||||
其他商服用地 | 2359.50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439.295万元 | 加价幅度: | 15.73万元 | |||||||
备注: | 宗该地土地主要用途为住宅用地,占85%,出让年限为70年;另外包含商业用地,占15%,出让年限为4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年03月16日 至 2020年04月14日 到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服务交易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0年03月16日 至 2020年04月14日 到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服务交易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20年04月14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0年04月1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04月16日15时30分 在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边县玉屏镇昆河路151号五楼开标厅)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服务交易科、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宋女士、刘先生
联系电话:0873-3220813、0873-3222940
开户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3800025026320012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