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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010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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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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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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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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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屏边县新现乡吉米蜂子窝建筑用砂矿采矿权(闭坑)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内容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的要求,北京中鑫众和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向屏边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了《屏边县新现乡吉米蜂子窝建筑用砂矿采矿权(闭坑)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中鑫众和评报〔2021〕071号),现将该采矿权评估报告等(见附件1)内容公示如下。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屏边县自然资源局书面寄送《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联系单位:屏边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
联系地址:屏边县大平田新区;邮政编码:661200;
联系电话:0873-3224996。
附件【(闭坑)屏边县蜂子窝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pdf】
附件【参数表.pdf】
附件【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pdf】
附件【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