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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013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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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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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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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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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屏自然资听公告〔2021〕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陈恩荣涉嫌非法占用土地建木材加工厂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陈恩荣涉嫌非法占用土地建木材加工厂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听证时间:2021年1月21日14时30分。
三、听证地点: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
申请参加听证旁听的,请于2021年1月18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和当事人以外参加旁听的人员不超过20人,最先提出申请并被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确认的前20名申请人为旁听人员。旁听人员需在听证当日携带身份证件入场,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如当事人因商业秘密等原因申请不公开听证,当事人应于2021年1月18日12时00分前书面告知听证机关,经听证机关审核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听证将不公开举行,届时将以适当方式通知旁听人员不再参加;如听证取消,旁听自动取消。
联系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73-3221452
联系地址:玉屏镇屏边大道11号
特此公告
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