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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003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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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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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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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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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新建文山至蒙自铁路(屏边段)第一批次临时用地的批复信息公示
为规范和严格临时用地管理,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相关要求,我局定期公开临时用地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新建文山至蒙自铁路(屏边段)第一批次临时用地项目于2024年6月19日取得《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建文山至蒙自铁路(屏边段)第一批次临时用地的批复》(红自然资复〔2024〕35号),批准面积11.8596公顷,使用期限为4年(自2024年6月19日至2028年6月18日)。现将临时用地批复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4日
附件: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建文山至蒙自铁路(屏边段)第一批次临时用地的批复(红自然资复〔2024〕35号)
附件【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建文山至蒙自铁路(屏边段)第一批次临时用地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