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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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1139-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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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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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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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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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万友、张丽媛)
杨万友、张丽媛因保管不善,将屏国用(2015)第18号(证书编号:NO.026699265)、屏国用(2015)第24号(证书编号:NO.026699271)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万友、张丽媛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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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备案号 532523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