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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1129-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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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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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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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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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王维新)
编号:首登20180007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8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沿河路14号(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322059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王维新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大龙树社区玉屏街四组 |
532523007007JC00015F00010001 |
土地67.8㎡ 房屋63.2㎡ |
住宅 |
公告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