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李春海持有的位于屏边县玉屏镇零开昆河公路旁屏国用[2014]第249号(宗地面积2208.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已依法注销,现予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