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91047-409
-
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2-15
-
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恢复对外公开办理登记业务的通告
尊敬的广大人民朋友: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屏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工作仍然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同时,又能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根据《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屏边县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恢复服务的公告》,经报主管部门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屏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外公开服务。
二、有序开展现场办理业务,到大厅现场进行办理业务的人员,请您服从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即办即走,减少停留。
三、为减少避免人员交叉感染,建议通过提前拨打咨询电话了解大厅办事人员情况(0873-3220599),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减少在大厅等待逗留的时间。
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屏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屏边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