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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10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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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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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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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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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02000017)
编号:登记202000017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昆河路15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322059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何凤英 |
宅基地使用权 |
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玉屏街三社 |
532523007007JC00008W00000000 |
56.65㎡ |
农村宅基地 |
公告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