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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192052-521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2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屏边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予以审批屏边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屏住建发〔2021〕82 号)已收悉。经研究,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推动屏边县智慧停车场和相关配套设施的相关工作,构建屏边县城乡总体经济布局与基础设施整体布局。本项目实施十分必要。

  二、项目名称:屏边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

  三、项目代码:2110-532523-04-01-290975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责任单位: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项目建设地点:屏边县城区

  七、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智慧停车场 4 个,建筑面积 23000平方米,新增智慧停车位 510 个,新建智慧停车指挥中心一座,对县城内 680 个车位进行智慧化改造,实现停车场与街边临时停车泊位信息化联网,统一运营与管理收费,配套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智慧灯杆、户外智慧屏显示屏等配套设施。

  八、项目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概算总投资 15000 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自筹。

  九、项目建设年限:20 个月

  十、原则同意《屏边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提出的建设方案,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同时在作设计时,对建设方案进一步优化。

  十一、招投标范围及方案。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材料的采购等,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并择优确定施工单位。

  十二、节能。整个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和装修过程中应用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建成后应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同时采用节水、节电措施。

  十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使用等应按国家及省州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单位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设计和施工,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以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落实生产安全“三同时”。

  2021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