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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091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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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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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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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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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医疗废物产生及处置现状
屏边县辖区内104家医疗机构均与红河州德远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签订了集中处置协议。依托乡镇卫生院和县人民医院,推进边远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网络向基层网底延伸,城区、交通便捷的医疗机构由集中处置公司统一上门收集,交通不便的村卫生室等小型医疗机构定期转送至辖区乡镇卫生院,再由卫生院转送至县人民医院,实现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覆盖,防范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