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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091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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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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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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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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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解读《屏边县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方案(2019年版)》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和健康扶贫的基本方略,也是实现全民健康和全面小康的重要举措,对改善贫困地区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状况,提高儿童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8〕30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方案(2019年版)》(云卫办妇幼发〔2019〕13号)、《云南省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技术方案(2018版)》、《红河州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方案(2019年版)》(红卫发﹝2019﹞)及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制定了《屏边县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方案(2019年版)》,现将《管理方案》解读如下 :
一、《管理方案》出台背景
儿童营养状况是衡量整个人群营养状况的最敏感指标,也是人口素质的基础。国际上通常将5岁以下儿童营养状况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作为关系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问题给予关注。研究表明,在生命最初的1000天,即从怀孕到2岁期间的母婴营养会影响人一生的健康,这一时期良好的营养,可以促进儿童体格和脑发育,增强免疫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降低对疾病的易感性,而这一时期营养不良给儿童带来的近期和远期危害,都是不可逆转、不可弥补的。近期危害主要是体格和智力发育迟缓,患病率和死亡率增加;远期危害主要是智力发育滞后,学习和工作能力下降,患心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的风险增加。因此,改善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将直接关系到我县未来人口素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19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8〕30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方案(2019年版)》(云卫办妇幼发〔2019〕13号)、《云南省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技术方案(2018版)》、《红河州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方案(2019年版)》(红卫发﹝2019﹞)及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制定《管理方案》,确保我县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顺利推进,提高工作效率。
二、《管理方案》目标
(一)总目标
为我县6-24月龄婴幼儿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以下简称营养包),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降低项目地区婴幼儿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
(二)具体目标
1.营养包发放率达到80%以上,其中:建档立卡户6-24月龄婴幼儿发放率达到100%;有效服用率达到70%。
2.提高项目地区儿童看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和对营养包的知晓率,看护人接受咨询指导率达到80%以上。
3.项目地区县、乡、村项目实施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三、《管理方案》涉及的范围、对象和内容
(一)项目实施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全覆盖。
(二)项目实施对象
全县6-24个月龄婴幼儿。
(三)项目实施内容
1.开展项目实施前基线调查。按照《屏边县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基线调查工作手册》,采用按PPS抽样和随机等距抽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样本抽选,每个乡抽取100名儿童进行项目基线调查(原2018年营养包覆盖乡镇不参与抽样)。调查内容包括测量指标和问卷调查两个部分。测量指标有婴幼儿身长、体重和末梢血血红蛋白,问卷调查包括儿童基本情况、喂养情况、家长营养知识等。
2.开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项目实施主要内容、营养包的好处等,动员社会各界关注贫困地区儿童健康,普及婴幼儿喂养知识及儿童营养健康知识,让贫困地区儿童及看护人在项目实施中普遍受益。
3.开展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培训对象为乡镇卫生院和妇联项目管理及实施人员。培训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县级至少组织1次对乡级培训,乡级负责完成辖区实施人员的逐级覆盖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项目管理、婴幼儿营养、营养包发放管理、信息报送、健康教育方法、监督评估等内容。
4.规范营养包采购。由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省妇幼保健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采购要求(2018版)》做好省级统一采购,确定数家儿童营养包供应商、确定中标价格。供应商按照划定负责区域配送至各地。州级项目管理办公室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付款,采购、发放、验收、付款等具体事宜由州级项目管理办公室与供应商商定。
5.免费发放营养包。新启动项目乡镇,项目启动时,为6-18月龄婴幼儿每天提供1包营养包,至24月龄;项目实施期间,满6月龄的婴儿即纳入发放对象,满24月龄的幼儿即停止发放。已实施项目乡镇发放对象为6-24月龄婴幼儿。
6.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和咨询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指导活动,传播儿童营养和科学喂养知识、营养包的作用和服用方法等。重点提高儿童看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对营养包的知晓率及营养包有效服用率。
四、《管理方案》政策亮点
《管理方案》要求要把营养包质量安全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云南省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技术方案》执行,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营养包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监测,乡镇级要做到制度上墙,专人负责;确保营养包在管理、配送、贮存、发放、使用等各环节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