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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091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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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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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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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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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公示
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兹有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屏边白河镇连锁店、屏边县振边大药房、美尔雅口腔诊所,向我局提出申请为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6〕39号)、《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红人社发〔2016〕122号)等规定,经审查评估,拟同意上述医药机构为我县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即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凡对上述定点医药机构有异议的,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反映。
单位地址:屏边县玉屏镇香榭路6号
联 系 人:罗树平
电 话:0873-3225716
邮 编:661299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