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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rmzf/2025-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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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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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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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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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局关于医疗机构领域监督检查的计划及方案
为加强对屏边县医疗机构和医用辐射、母婴保健、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等监督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规范屏边县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以及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意识,避免医疗事故和放射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计划及方案:
一、积极配合、支持局领导工作,使各项工作畅通无阻地开展下去。
二、加强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管理力度,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2021 年医疗卫生处罚不低于5%,放射卫生、妇幼健康(母婴保健、计划生育)至少各1件,非法医疗美容至少1件,职业卫生不少于1件,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1件,传染病防治不低于6%。
三、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声势,保持高压严打非法行医的舆论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举办培训班(计划时间每年8月初),医疗机构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对《医疗机构管理开展对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执业行为。
五、认真贯彻执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切实加强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公众健康安全。
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综合执法和指令性工作。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