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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0829-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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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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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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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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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人民医院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公示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云医保[2022] 61号)文件精神,我院下调核酸检测收费价格,于2022年5月31日零时起执行。现公示如下:
1、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 (含检测试剂等耗材)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16元/次;
2、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多人混检(含检测试剂等耗材),不区分混合样本数量,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5元/人次。
3、单纯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无需挂号,不收取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
屏边县人民医院医保价格部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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