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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190812-394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03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购买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为保证屏边县医疗卫生服务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屏边县各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签订了从业廉洁协议。

  医疗机构名称

  签订协议人数

  屏边县人民医院

  463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

  80

  屏边县玉屏镇卫生院

  40

  屏边县新现镇卫生院

  52

  屏边县新华乡卫生院

  46

  屏边县和平镇卫生院

  64

  屏边县湾塘乡卫生院

  36

  屏边县白云乡卫生院

  43

  屏边县白河镇卫生院

  53

  屏边县万康医院

  43

  屏边县康和精神病医院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