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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191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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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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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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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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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屏边苗族自治县2020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各中学:
为贯彻落实红河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州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招发〔2020〕1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从严规范招生秩序,紧紧围绕普及和提质两大任务,有序扩大普通高中招生办学规模,贯彻落实好州教体局下达的招生任务,现将我县2020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计划管理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根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等情况面向社会公布。2020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任务数为800人,录取分数控制线为206分。
二、招生办法
屏边县第一中学属高完中,高中办学规模为1600个学位,按照招录新生有序稳步、有梯度的逐年推进原则。目前,屏边县第一中学二期扩建项目尚未完成,目前只有600个学位空缺,加之师资力量配备不足,教师招聘困难等多种原因,无法完全容纳800名学生。因此,为了顺利完成州级下达的指标任务,着力解决县内高中招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多方努力,现与红河职业技术学院达成办学协议,决定依托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环境,师资力量,联办综合高中。800人中低于280分的考生分流到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综合高中就读,分流到综合高中班的学生,可享受中职的资助政策,也可以参加普通高考。
三、招生管理
(一)录取方式。在县教体局指导下,由县招考办统一录取,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二)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尊重志愿;阳光招生,公开公平。
(三)录取依据。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