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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044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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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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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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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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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确定结果公告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7〕36号)和云贫开办发〔2017〕285号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红河州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暨扶贫措施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的通知》(红贫开办发〔2017〕36号)的要求,县委、县政府认真组织各乡镇开展了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数据比对、公示公告、县级审定的程序,经村“两委”决定、乡(镇)审定并两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县级确定,全县共有158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正常退出户;25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为识别不精准,予以退出(剔出);5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新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34户脱贫户为2014年至2016年脱贫返贫户(具体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屏边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30日
附件【2.xls】
附件【3.xls】
附件【1.xls】
附件【4.xls】
附件【5.xls】
附件【6.xls】
附件【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