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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村振兴工作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pbxzfbgs/2024-00011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5-06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屏边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屏开组〔202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现将《屏边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3月31日

 

屏边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完善并认真落实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切实保障因病、因学、因灾、因事故等导致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得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帮扶、第一时间销号,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大规模性返贫。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6〕93号)精神,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高效推进的工作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统筹目标

  重点针对全县18590户76543人农村低收入人群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的脱贫成果巩固及防止致贫,做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大规模性返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各行业、各层级、各渠道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水池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投入新格局,做到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应整尽整,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提高效益,注重成果巩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以全面巩固脱贫成果为目标,以“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规划为引领,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效益,巩固脱贫成果。

  二是坚持责任分工,注重规划引领。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县扶贫办负责研究确定“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县涉农资金整合推进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整合办)负责项目审核、资金安排等工作,扶贫,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项目及资金监管、审计、绩效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项目资金绩效自评。

  三是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施效果。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农村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着力增强农村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整合资金,切实解决财政资金使用分散、效益不高的问题,切实保障因病、因学、因灾、因事故等导致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得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帮扶、第一时间销号,不断提升全县18590户76543人农村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涉农资金整合部门联系制度

  按照《屏边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成立屏边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进协调组的通知》(屏贫开发〔2017〕6号)要求,不定期召开会议,切实做好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各项工作。

  (二)科学合理编制规划

  以全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为依据,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目标,以项目建设为支撑,科学合理、做实做细全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三)严格资金审批程序

  严把资金审批拨付关。项目实施部门按项目资金规划及实施年度提出项目实施方案,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报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后,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进协调组办公室向项目实施单位按国库集中支付原则拨付项目资金,严把资金支出关。

  (五)加强项目管理

  各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必须充分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实施中的监管,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达到预期申报的各项目标任务;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的项目及时移交受益业主管理使用。

  四、整合资金范围、资金规模及使用范围

  (一)整合资金范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云南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和《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6〕93号)精神,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进行整合。

  (二)整合资金规模

  2021年计划整合的资金规模是参照上年度实际到位资金规模及本年度上级已下达资金规模进行测算整合数,预计数23610.03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整合数增加2,919.36万元,增长14.1%。整合资金来源为:中央层面资金预计14,793.03万元、省级层面资金预计6,967.00万元、州级层面资金预计1,850.00万元。

  (三)整合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范围负面清单的通知》(云财农〔2018〕87号)规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资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关的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发展及其他项目等方面。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欠发达地区为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人饮安全巩固、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46个, 预计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254.64万元。

  2.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围绕种植业“十百千”工程,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支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水网路网等产业配套设施、村集体经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建设项目。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实施农业生产发展类项目99个, 预计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7,885.39万元。

  3.其他项目。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读中、高职学生、东西部协作生资助“全覆盖”,做到应补尽补。计划实施其他类项目1个,预计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70万元。

  五、项目规划及建设任务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计划实施46个项目,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人饮安全巩固、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计划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254.64万元。

  (二)农业生产发展

  计划实施农业生产发展项目99个,涉及种植业、养殖业、水网路网等产业配套设施、村集体经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建设项目,计划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7,885.39万元。

  (三)其他项目

  计划实施雨露计划补助项目1个,计划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70万元。

  六、组织保障及资金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屏边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成立屏边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进协调组的通知》(屏贫开发〔2017〕6号)精神,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进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协调组织日常工作。协调组负责通过联席会议形式通报情况,协商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

  (二)强化部门职责。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牵头,各涉农部门共同参与。扶贫部门主要负责编制全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监督检查、项目抽验等;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资金管理制度,整合资金、下达年度预算、资金拨付,开展监督检查等;各乡镇和涉农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项目管理、建设等工作;财政、扶贫、审计、纪委监委等部门及时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及专项审计工作,确保整合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三)绩效考评制。为规范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支出管理,切实加强项目跟踪问效和后续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要牵头运用定量考评和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所有整合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完成数量、项目完成质量、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估,建立绩效考评制度。

  (四)实行项目公示制。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后,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

  (五)加强整合资金监督管理。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要求。按照“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的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整合后的资金不挤占、挪用、截留。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的管理监督。扶贫、财政等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加大对涉农整合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审计部门要对项目资金严格进行决算审计。

  附件:1.屏边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基本情况表

        2.屏边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情况表

        3.屏边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表

       4.屏边县2021年度整合方案项目类型投入情况统计表



附件【2021年屏边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