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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村振兴工作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190325-047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25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推动金融机构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明显

  屏边县乡村振兴局积极主动对接金融机构,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持续推动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下沉,通过产品精准投放,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金融需求,提升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切实解决了农户发展产业增收难的瓶颈制约,使农户经济收入得到增加,为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同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屏边县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入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发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贷”动作用,2021年共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3505.2万元,719户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受益,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通过贷款投放帮助他们发展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家畜家禽养殖业和开展经营,带动农户收入提高生活改善。截至目前,累计帮助农户发展水果种植30万亩,其中荔枝4.58万亩,猕猴桃1万亩,枇杷4.27万亩,香蕉、菠萝、芒果、菠萝蜜等其它水果20.15万亩;发展杉木、桤木等用材林110万亩。发展砂仁、草果、小黄姜、屏边三七等中药材种植30万亩。有效确保了过渡期内政策总体稳定,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此外,县乡村振兴局还积极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农行屏边县支行两个金融机构沟通对接,不断完善创新金融服务措施,用多样化金融服务方式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为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屏边县乡村振兴局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沟通协调,推出个人安居贷,按照《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人自建房贷款管理办法》要求来执行。采用信用或担保方式,面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较好的还款意愿,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且年龄在18-65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户、个人经营户及其他自然人发放。仅用于支持借款人对房屋的新建、翻建、大修、自建房装修,购买村社统建房、有偿受让农村房屋,以及替换因个人合法合规建房而产生的合理债务。其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贷款真实需求、建筑及装修面积、收入来源、偿债能力、信用状况、担保方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判定,属购买村统建房的不超过购房金额的70%,属集体土地自建房的不超过对应投资成本的8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 年。贷款利率按LPR 加80至95个BP,最高不超过5.5%执行。

  截至目前,按照“循序渐进、成本可算、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风险控制、效益为本”的经营方针,大力推进个人安居贷,共发放个人安居贷226户,2258万元,帮助农户解决了“盖房难”问题,提升了农户生活水平,切实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为切实履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责任,以全面服务乡村振兴为着力点,以“深耕乡村”为抓手,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把“惠农e贷”作为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的利器和履行服务乡村振兴责任担当的窗口,不断加大“惠农e贷”投放力度,让符合条件的农户用一部手机在线申请、在线取款、在线还款,实现足不出户办贷款解难题。

  县乡村振兴局与农行屏边县支行共同深入四镇三乡各村委会开展贷款支持宣传活动,宣传效果极好,村民积极申请贷款,取得阶段性成效。自2021年以来,在屏边县乡村振兴局的大力支持下,农行屏边县支行面向18周岁及以上信用记录良好农户及非农户从事农行业生产经营的客户发放“惠农e贷”,帮助农户发展生产经营或生活消费。根据申请农户家庭资产、收入、担保等情况综合核定贷款额度,线上(掌银)信用方式一般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截至目前,已累计投放“惠农e贷”1.31亿元,惠及农户3000余户,打响了“惠农e贷”品牌,助推了乡村经济发展。坚持“服务三农”的使命,把支持农村农业发展作为打基础、立长远的重点工作。其中,针对屏边县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投放贷款共13817.77万元,其中荔枝、猕猴桃、枇杷、香蕉等亚热带水果种植业贷款6871.06万元;草果、砂仁等人工林下中草药种植业贷款2248.26万元;生猪、山地鸡、肉牛等特色养殖业贷款4698.45万元。

  通过开展“深耕乡村市场、助力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专项活动,以“惠农e贷”投放为着力点,加强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积极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使金融“活水”助力乡村振兴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