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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031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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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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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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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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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呈报《屏边县2021年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调整方案》备案的报告
屏巩固振兴组〔2021〕10号
红河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根据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反馈2021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云农领发〔2021〕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屏边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年中调整)》作如下调整。
屏边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进协调组根据2020年实际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模20690.67万元的基础上适当进行了上浮,于2021年3月编制了《屏边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方案编制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规模23610.03万元。屏边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进协调组于8月20日对年初整合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形成了《屏边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年中调整)》,将计划整合资金规模23610.03万元调整为30516.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562.07万元;省级资金7104.5万元;州级资金1850万元)。屏边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进协调组于2021年11月20日再次对2021年8月20日《屏边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年中调整)》进行了补充调整,补充调整增加资金 72.93万元(第四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2.93万元),补充调整后最终2021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规模为30589.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562.07万元;省级资金7177.43万元;州级资金1850万元)。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反馈2021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云农领发〔2021〕3号)反馈,《屏边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年中调整)》中“大绿树水库工程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存在建设内容未量化问题。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已对项目建设内容无量化的大绿树水库工程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进行了补充完善。同时,对年中调整方案内其余项目进行核实,建设内容已有量化指标。
《屏边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调整方案报告》已经屏边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现呈报红河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请予备案。
附件:1.屏边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情况表
2.2021年屏边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脱贫攻坚项目表(补充方案增减项目明细)
3. 屏边县整合方案项目类型投入情况统计表
屏边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2_2021年--屏边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附件(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