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90228-729
-
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12-13
-
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呈报《屏边县2022年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调整方案》备案的报告
屏巩固振兴组〔2022〕28号
红河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关于反馈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调整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云财农〔2022〕2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屏边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年中调整)》作如下调整。
屏边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进协调组根据2021年实际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模30589.5万元的基础上适当进行了上浮,于2021年3月编制了《屏边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方案编制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规模32363.96万元。屏边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进协调组于8月20日对年初整合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形成了《屏边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年中调整)》,将计划整合资金规模32363.96万元调整为29624.3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916.7万元;省级资金7041.64万元;州级资金666万元)。屏边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进协调组于2021年12月11日再次对2021年8月20日《屏边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年中调整)》进行了补充调整,补充调整增加资金 414万元(第四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3万元、第五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21万元),补充调整减少资金24万元。补充调整后最终2022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规模为30014.3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916.7万元;省级资金7338.64万元;州级资金759万元)。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关于反馈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调整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云财农〔2022〕222号)反馈:
(一)调整方案产业投入占比18.68%问题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审核意见中指出我县产业占比18.68%,存在产业投入占比低于50%的情况。根据反馈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对项目进行了核实调整,调整后已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认可,方案内农业生产、乡村旅游、农田建设三大类产业项目共计投入资金16792.67万元,占比达55.94%。
(二)调整方案内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水电费、物管费和电视收视费补助项目存在超范围使用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审核意见中指出我县存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水电费、物管费和电视收视费补助项目存在超范围使用资金问题。该项目已从调整方案内剔除,资金不再纳入整合范围。
《屏边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调整方案报告》已经屏边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现呈报红河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请予备案。
附件:1.屏边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情况表
2.屏边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表(年终方案增加项目明细)
3.屏边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表(年终方案减少项目明细)
4. 屏边县整合方案项目类型投入情况统计表
2022年12月11日
附件【2022年--云南省涉农资金调整方案附件(补充方案)附件3屏边县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