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文化机构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190516-790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0-2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图书馆办证指南

免费办理借书证

  1.办证对象

  凡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愿意遵守我馆借阅服务规则和相关规定的人士,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在校中、小学生可凭学生证或户口本)均可办理。

  2.办证程序

  填写屏边县图书馆办证申请表→交纳押金→领取借书证。

  3.相关管理规定

  ①本馆借书证,只限于普通图书、期刊的借阅,工具书、特藏书须经馆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阅;

  ②借书证实行年度审验,办证满一年,需到馆办理年度审验手续,未能如期审验的,其各项功能均失效;

  ③连续两年未审验的,借书证作废,押金冲销,上缴国库;

  ④若借书证丢失,请速到馆办理挂失,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⑤因证丢失,损坏、可补办新证,需缴工本费(旧证收回)。

  4.退证规定

  ①读者退证时所办证件须满3个月以上;

  ②须交回借书证和归还所借书刊;

  ③读者若有超期罚款或其它罚款的,应补交;

  ④读者向图书馆出示并提交押金收据,办理退押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