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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0510-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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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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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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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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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屏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屏边苗族自治县博物馆的批复
屏机编复〔2020〕4号
中共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成立屏边苗族自治县博物馆的请示》(屏文旅党发〔2020〕8号)已收悉,为了更好地挖掘、整理和保护好屏边县珍贵文物和民族历史文化,切实做好成果转化,反哺社会,经2020年4月28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对所请事项批复如下:
一、单位名称及机构规格
同意成立屏边苗族自治县博物馆,为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不定级。
二、人员编制
所需编制在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内调剂使用。
三、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县文物保护意识。
(二)负责对全县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
(三)负责举办文物、民族文化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全县经济发展服务,推动屏边县旅游业发展。
(四)负责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防止文物非法流通,打击文物犯罪活动。
(五)采用多种形式提供科学、准确、生动的文字说明和讲解服务。
中共屏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屏机编复〔2020〕4号 关于成立屏边苗族自治县博物馆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