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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191725-212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0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1期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其副产品类),抽检依据农业部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560号公告《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进行检验。抽检项目包括农药、兽药残留量等指标。完成样品检验4批次,公告抽检合格样品4批次,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食用农产品(屏边第11期)

  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9日  



附件【NCP53252318080041(猪肉).xls
附件【NCP53252318080043(猪肉).xls
附件【NCP53252318080044(猪肺).xls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食用农产品(第11期).xls
附件【NCP53252318080042(猪肝).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