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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143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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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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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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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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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4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4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兽药残留量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4批次。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19年11月22日-食用农产品
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屏边农产品公示第45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