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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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mzj/2025-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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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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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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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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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5年8月份高龄津贴资金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4〕113号)和《红河州民政厅 红河州公安厅 红河州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红民发〔2024〕63号)精神,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两档,80-99周岁,每人每月5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2025年8月份享受高龄津贴人员共3345人170250元;其中80-99周岁3333人166650元,100岁及以上共12人36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4〕113号)和《红河州民政厅 红河州公安厅 红河州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红民发〔2024〕63号)精神,开展信息核查,将符合保障的及时纳入,不符合保障的将及时停发。
二、要对发放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核查、公示和统计报告制度,切实加强登记造册、统计台账、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及时、主动调整,做到进出有序。
附件:1. 2025年8月份屏边县高龄津贴发放资金分配表
2. 2025年8月份屏边县高龄津贴发放名单
屏边县民政局
2025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2025年8月份屏边县高龄津贴发放资金分配表.xlsx】
附件【附件2:2025年8月份屏边县高龄津贴发放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