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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政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pbxmzj/2025-00040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民政局
  • 文号
    屏民发〔2025〕41号
  • 发布日期
    2025-04-3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5年4月份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50元的服务补助。2025年4月份全县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795人39750 元,其中玉屏镇135人6750元、新现镇105人5250元、和平镇172人8600元、白河镇118人5900元、新华乡85人4250元、白云乡85人4250元、湾塘乡95人4750元(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云民规〔2023〕2号)《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规范做好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红民发〔2023〕51号)要求落实申请审核程序,定期开展信息核查,将符合保障的及时纳入,不符合保障的将及时停发。

二、要对发放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核查、公示和统计报告制度,切实加强登记造册、统计台账、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及时、主动调整,做到进出有序。


附件:1.2025年4月份屏边县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资金分配表

    2.2025年4月份屏边县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名单


2025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2025年4月份屏边县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资金分配表.xlsx
附件【附件2:2025年4月份屏边县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