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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政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pbxmzj/2025-00023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民政局
  • 文号
    屏民发〔2025〕17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1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发放2025年2月份高龄津贴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4113红河州民政厅 红河州公安厅 红河州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红民发〔202463)精神,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两档,80-99周岁,每人每月5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 元。20252月份享受高龄津贴人员共3309167950元;其中80-99周岁3299164950元,100岁及以上共103000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4113红河州民政厅 红河州公安厅 红河州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红民发〔202463)精神,开展信息核查,将符合保障的及时纳入,不符合保障的将及时停发。

二、要对发放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核查、公示和统计报告制度,切实加强登记造册、统计台账、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及时、主动调整,做到进出有序。


附件:1. 20252月份屏边县高龄津贴发放资金分配表

2. 20252月份屏边县高龄津贴发放名单



                               20252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5年2月份屏边县高龄津贴发放资金分配表.xlsx
附件【2025年2月份屏边县高龄津贴发放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