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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09155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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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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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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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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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0年4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通知
屏民政发〔2020〕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2016〕5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202号)文件要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5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发放;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即:一级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每人每月90元。为了更好服务残疾人事业发展,现下达2020年4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25940元,请专款专用,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屏边县2020年4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分配表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