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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091526-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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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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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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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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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2019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一是2019年以来,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化整治实时动态管理,清退不符合在保对象1057户1170人,新增2522户3765人,其中,清退农村低保1025户1115人,新增2462户3674人;清退城市低保32户55人,新增60户91人。截止2019年12月,屏边县共有城乡低保8829户11552人,其中城市低保:1348户1925人(A类:133人,B类:1773人、C类:19人);农村低保:7481户9627人(A类:1923人、B类:3051人,C类:4653人);实施社会兜底保障728户1058人。进一步落实保障政策,不断提升保障水平,2019年共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101.292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2236.6787万元,城市低保864.6139万元。2019年,县民政局共计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进行了1次提标,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8年人均3500元/人/年提高至4200元/人/年;城市低保由2017年人均557元/人/月提升至610元/人/月。二是进一步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核实全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与分散供养监护人签定监护协议,加大监护力度。2019年共计清退57户61人,新增50户62人。截止2019年12月,全县有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541户561人。2019年共计发放供养金508.009万元;特困供养标准由2018年人均455元/人/月提高至832元/人/月。三是及时开展临时救助工作。2019年累计临时救助3048户10538人,发放临时救助金559.84万元,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二)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养老服务工作。2019年,全县80岁以上高龄老人2861人,发放补贴174.36万元。全县有5个敬老院、共250个床位,收住人数67个,能力完好10人、轻度失能20人、中度失能16人、重度失能21人。二是切实做好儿童福利工作。做好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收养人的资格审查、审批及跟踪调查工作,确保收养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累计办理收养登记5件5人;做好儿童权益和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屏边县民政局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政策宣讲进村(居)工作,加强了政策的落实与宣传,并对全县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摸底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农村留守儿童总人数为425人;认真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全县44个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累计发放生活补助金60.77万元。
(三)流浪乞讨残疾人两项补贴。一是加大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2019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人,发放流浪乞讨资金1600元,维护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存权利。二是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2019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9628人次,发放金额143.902万元,确保了屏边县残疾人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