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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政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185815-174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2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民政系统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收入过万两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屏民政发〔2022〕57号

各乡镇民政所、县局各科室:

  《屏边县民政系统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收入过万两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过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5月31日

  

屏边县民政系统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收入过万两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有关要求,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贯彻落实省委王宁书记调研指示要求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14号)和《红河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红河州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收入过万两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巩固振兴组〔2022〕5号)以及《红河州民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民政系统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收入过万两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红民发〔2022〕32号)文件精神,按照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原则,结合民政部门职责,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更多低收入人口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促进我州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切实把已脱贫低收入对象收入增长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监测帮扶、跟踪研判分析、数据预警筛查,继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充分发挥农村低保等政策优势,对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做到重点帮扶、精准帮扶、一户一策、责任到人,为力争用两年时间实现全州脱贫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积极贡献民政力量。

  二、工作措施

  (一)继续精准施策。聚焦全县收入低于1万元以下的2091户,其中以收入低于1万元以下整户无劳力的319户为重点,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指导乡镇、村(组)干部入户核实,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入户核实工作于2022年7月底完成,并动态更新。建档立卡、名册推送阶段工作,于2022年10月以前完成。一是对目前未享受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供养等政策的,经核实后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保障到位。二是对于目前已享受B类、C类低保的,经核实符合提高救助档次的及时给予调整。三是对不符合低保、特困和孤儿供养等条件的,但因病、因灾和因疫情等导致生活陷入临时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四是对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落实“单人户”施保政策,即:1.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2.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省级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规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二)逐年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根据省州级指导标准,提高我县保障标准,且农村低保A类重点保障对象补助水平实行顶标发放,B、C类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根据当年资金量情况稳步提高,稳步增加低保对象等低收入困难群体收入。

  (三)加强动态监测帮扶。发挥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等队伍作用,加强对收入低于1万元以下的2091户等低收入人群进行动态监测,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联合有关部门及时跟进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助力困难群众增收创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督促各地将省、州、县、乡三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公示到位,并做好政策咨询、解答和救助服务工作。拓展救助方式,引导困难群众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线上和基层便民服务窗口线下申请救助。

  (四)抓好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和讲解,组织对《云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实施细则》和《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两个新政策文件和有关社会救助政策、政府救助平台等培训,确保基层精准理解政策和执行政策。下沉一线加强对基层业务工作的指导,督促基层对标政策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和守土尽责。统一印制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并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

  (五)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加强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协调联动,配合有关部门帮助困难群众盘活土地资产等获得土地流转租金等财产性收入,通过产业发展、就业扶持措施提高劳动性收入,通过碳交易市场、光伏发电和慈善捐助等方式,多渠道提高困难群众家庭收入。

  三、工作保障

  为切实加强全县民政系统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收入过万两年专项行动工作的谋划推进和督促落实,确保实现既定目标任务,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挂联包保乡镇督导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组  长:周广书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寓凯  党组成员、副局长

  伍华芬  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文壮  副局长

  郭  杰  副局长

  成  员:杨建强  局办公室主任

  熊  芳  规划财务科科长

  杨剑峰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科长

  周  译  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科长

  罗  刚  社会事务科科长

  杨绍兰  基层政权建设科科长

  施云雲  局办公室副主任

  周贵田  区划地名科工作人员

  王进林  社会救助科科长

  领导小组组长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安排有关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副组长靠前指挥,下沉一线调度工作推进情况,有针对性解决有关问题;成员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对标对表目标任务抓好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任务;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有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密切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督查督办,建立工作报告和通报机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如有调整变动情况,由相关职能科室人员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二)挂联包保乡镇工作组及工作职责

  第一组

  组  长:周广书  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杨建强  局办公室主任

  周  驿  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科长

  联络员:杨建强  

  挂联乡镇:新华乡

  第二组

  组  长:伍华芬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刘自安  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周贵田  区划地名科工作人员

  联络员:刘自安  

  挂联乡镇:玉屏镇

  第三组

  组  长:杨寓凯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杨剑峰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科长

  联络员:杨剑峰 

  挂联乡镇:新现镇

  第四组

  组  长:熊文壮  副局长

  成  员:施雲雲  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进林  社会救助科科长

  联络员:王进林 

  挂联乡镇:和平镇、白云乡

  第五组

  组  长:郭  杰  副局长

  成  员:熊  芳  规划财务科科长

  罗  刚  社会事务科科长

  联络员:罗  刚

  挂联乡镇:白河镇、湾塘乡

  主要职责:一是定期开展调研。各工作组每个季度至少到挂联包保乡镇实地调研1次,实地了解包保乡镇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措施建议。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根据挂联乡镇情况召开调度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督促挂联乡镇抓好调研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认真梳理督导工作情况,并形成问题清单反馈挂联乡镇整改。

  各工作组在每季度实地调研结束5天内,将组长审定的报告交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挂联包保乡镇工作组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将低收入脱贫人口增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纳入领导班子成员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民政工作综合考评重点内容,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汇报和专题研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实化细化落实的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措施真正落地落实。

  (二)保持政策稳定。继续保持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总体稳定,逐年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适时拓展兜底保障范围,严禁低保对象大进大出,要认真抓好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落实,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重点对象救助帮扶力度,对缺乏劳动能力、整户无劳动力、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低收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孤儿供养等政策的困难人员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健全社会保障常态化帮扶机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实施分层分类保障救助。

  (三)建立通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梳理各县市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措施不实、工作推进缓慢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县市,在全州民政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以通报机制促进工作落实到位,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