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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政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185832-642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2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印发《“红黑榜”效能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屏民政发〔2022〕56号

局机关各科室,县中心敬老院:

  根据《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屏边县2022年度督查考核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屏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聚焦“红黑榜”全面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跨越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争上红榜、不上黑榜” 原则,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按照各科室工作职责、工作任务,明确“红黑榜”加扣分事项及内容主要责任领导与责任科室、材料收集人等。由办公室负责协调统筹,各材料收集人按月汇总至局机关办公室上报督查考评中心。

  二、结果运用

  根据《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屏边县2022年度督查考核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红黑榜”与年底绩效奖励挂钩。因个人原因导致上黑榜事项,由局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三、工作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局干部职工要立足自身岗位职能,强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主动作为,争先进位,确保民政局在屏边县2022年度督查考核综合评价工作中取得优良成效。

  (二)加强过程管控。各上榜事项材料收集人要加强日常管理,办公室按照县级“红黑榜”加扣分事项每月一通报原则,做好各上榜事项的收集与公示。

 

  2021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