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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580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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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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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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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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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民政局关于增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
屏民政发〔2022〕8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疾控中心、县中心敬老院: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文件的通知》(云民发〔2022〕157 号)要求,对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现将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县民政局严格采取“社银一体化”方式进行补发,以2022年6月30日24时屏边县社会救助系统中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为增发对象,按照 100 元/人进行增发。
附件:1. 屏边县增发2022年7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分配表
2. 屏边县增发2022年7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分配表
3. 屏边县增发2022年7月农村特困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分配表
4. 屏边县增发2022年7月城市特困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分配表
5.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 财政部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文件的通知
2022年7月14日
附件【屏民政发〔2022〕号 屏边县增发2022年7月份城乡低保、特困一次性生活补贴 附件1、2、3、4.xls】
附件【云民发〔2022〕157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民政部 财政部转发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文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