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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582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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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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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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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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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下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屏民政发〔2022〕76号
白河镇人民政府、玉屏镇人民政府: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社发〔2022〕63号)文件要求,现将指标(见附表)下达给你单位,统筹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请严格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将适时开展资金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分分配下一年资金的重要依据。
附件:屏边县2022年农村公益性公墓资金分配表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