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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rmzf/2025-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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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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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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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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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学年第四季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屏民发〔2023〕118号)
和平镇、玉屏镇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2〕233号)和《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红财社发〔2022〕3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孤儿实际情况,现将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此次发放2022学年第四季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下达标准为每人每季度2500元。
二、请和平镇、玉屏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要求做好孤儿助学保障工作。
2023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