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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政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185501-726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3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4年4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通知

屏民发〔2024〕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保障好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2〕244号)和《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工作的通知》(红民发〔2022〕87号)要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9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一级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每人每月90元发放;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即:一级每人每月190元、二级每人每月180元。为了更好地服务残疾人事业发展,现下达2024年4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294890元,请专款专用,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屏边县2024年4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分配表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4月8日

 



附件【2024-04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兑现表.xlsx
附件【2024-04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兑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