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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544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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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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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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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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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4年5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通知
屏民发〔2024〕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保障好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2〕244号)和《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工作的通知》(红民发〔2022〕87号)要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9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一级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每人每月90元发放;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即:一级每人每月190元、二级每人每月180元。为了更好地服务残疾人事业发展,现下达2024年5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295780元,请专款专用,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屏边县2024年5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分配表
2024年5月9日
附件【2024年5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兑现表.xlsx】
附件【2024年5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兑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