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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435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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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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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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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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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6月20日网上申报截止!我省2022年度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申报开始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鼓励引导高层次人才到产业领域和基层一线开展服务,助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开展2022年度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专家站)设站申报工作。
有关事项如下:
一、设站原则及条件
专家站设立按照“鼓励设站、自愿申请、严格把关、科学评估、增强实效、择优资助”的原则,鼓励支持各县(市、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请设站,且不受设站名额限制,经核准备案后开展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同等条件下,重点向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新设专家站应具备《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有关条件要求。
设站范围及原则
专家站建设以高层次人才和县及县以下基层企事业单位为主体,聚焦基层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能源、绿色硅铝、烟草、有色金属、化工、钢铁、新材料、新能源电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健康服务业、旅游文化、现代物流、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搭建产学研平台,为基层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设站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设站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乡村基层组织。
(二)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经费投入稳定可持续,具有支撑科研创新或技术转化的平台载体,能为专家进站工作提供保障。
(三)与专家应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明确服务目标、任务、职责、知识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等权利义务。
设站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专家领衔、团队支撑、单位结对帮扶”原则,专家应具有较强的服务基层意愿,具备设站单位所需创新技术或相应科研成果;专家团队具有良好的运行管理机制和协同创新能力;专家所在单位具有结对帮扶意愿和条件。
(二)设站专家一般为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产业领域企事业单位中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入选省级以上人才项目、计划以及同层次省外专家人才优先设站;基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具有高超技艺的乡土人才、民族民间文化人才,可不受职称和专家人才称号限制,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党委组织部门审定同意后,可申请设站。
(三)鼓励身体健康、入选省级以上人才项目、计划的退休专家到基层设站开展服务工作。
(四)同一专家设站数量不超过2个。
二、申报和核准备案程序
(一)2022年设站试行网上申报、推荐、审核和备案。
系统网址:
1.人社业务专网访问:
http://zjgl.app.yn/
2.互联网访问:
https://hrss.yn.gov.cn/zjgl/
相关操作指南请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系统操作文档中进行下载。
(二)新申请设立的专家站按照设站申报、初审推荐、复核推荐、核准备案、服务运行等程序进行。
(三)2020年以前批准设立的专家站(已正式发文撤站和已报送撤站备案表的除外),按照系统申报流程,完善设站单位相关信息,统一纳入系统管理。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县(市、区)初审推荐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州(市)复核推荐时间:2022年7月10日前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州(市)要高度重视专家站设站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部署设站申报工作,严格把握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条件,积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二)加强宣传。《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对专家站整个运行管理的制度体系进行了优化调整和充实完善,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专家站,切实提高宣传成效。
(三)规范申报。进一步压实审核推荐主体责任,确保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真实准确;对未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要做好有关政策解释说明和改进指导工作。
(四)强化监管。各地要加强对专家站的常态化管理服务,做精做细考核评估各项工作,确保专家站建设运行与管理服务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无法正常开展专家服务工作的专家站按程序启动退出机制,并报省专家站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
申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技术支持或联系人进行沟通。
设站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韩国华 0871-63636172
技术支持:
0871-65836836
0871-65353824
0871-6586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