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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pbxrmzf/2025-00067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23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2021年关于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技能提升补贴、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及办事指南

  一、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一)屏边县申领失业补助金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本人社会保障卡;

  (二)申领条件及发放标准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满1年的,每月发放600元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每月发放300元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申领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每月发放300元。

  (三)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即:失业保险停保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已享受过2020年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的失业人员不再享受2021年扩围政策。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停发情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或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期满、重新就业、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

  金或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

  (五)申领途径

  1.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申领;

  2.线上直接申领。参保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领待遇。

  (六)屏边县网上申领失业补助金步骤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参保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领统一入口服务。已经开通服务的地区,申领人选择“失业保险补助金网上申领”,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申领信息,并提交申请。参保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

  2.“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指南

  (一)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本人社会保障卡;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申领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五级(初级)至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须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或“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公共服务网”(http://www.yn12333.gov.cn/xxcx.aspx)可查询验证。

  (三)发放标准

  2021年取得证书的补贴标准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发放。

  2020年取得证书未申领补贴的,可继续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9〕72号)执行。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9〕3号)规定,同一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四)申领期限

  1.2021年取得的证书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申领,超过12个月的不予受理。

  2.2020年取得的证书,可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请补贴。

  3.从2021年1月1日起,云人社办通〔2019〕72号文件中“企业职工在参加初级(五级)以上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前,须持有下一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达到提升等级所需年限”的规定停止执行。

  (五)申领方式

  企业职工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jyj.yn.gov.cn)、“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领待遇。

  办理地址: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大厅失业保险窗口

  联系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朝兴

  联系电话:0873-3225506

  3、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请稳岗返还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并在2020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企业。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且不属于“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

  3.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裁员率=2020年度失业并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0年平均参保缴费人数

  2020年平均参保缴费人数为:2020年1月至12月参保缴费人数之和除以12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60%返还。

  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按2020年减免企业失业保险费划型办法执行。

  (三)返还方式

  经办机构根据系统筛查具备实施稳岗返还条件的单位,核实完善单位名称、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在当地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直接向单位发放,实行“免申即享”。

  (四)返还资金用途

  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办理地址: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窗口

  联系人:窦翌心

  联系电话:0873-3225416

  上述三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