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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484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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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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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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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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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21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通知
屏人社发〔2021〕51号
各相关参保单位:
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红人社发〔2016〕27号)精神,结合我县2020年度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收支率和工伤事故率情况,现对2021年部分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做浮动调整,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5月25日
附件【54-屏人社发〔2021〕51号 附件 屏边县2021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执行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