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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20240913-184827-069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0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云南省化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红人社发〔2022〕41号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州属各企事业单位人事科:

  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的《云南省化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部门抓好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州人社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

  附件:云南省化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 4月 18日



附件【云人社发[2022]41号附件 关于印发《云南省化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