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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482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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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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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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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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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红人社发〔2022〕31号
各县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州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各相关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申报设站,为基层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财政局
2022年4月2日
附件【附件 云人社通[2022]17号 关于印发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