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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聘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85325-239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3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向社会招聘

  为充实屏边县消防救援大队救援力量,提升消防综合救援能力,屏边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向社会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消防员10名,限男性,主要负责日常执勤和灭火救援工作,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待遇、薪金及工作制度

  1.享受待遇及工作制度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四险;2020年起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

  (2)施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一日生活制度及休假制度,服装、食宿由大队按统一标准供给安排。

  (3)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2.工资薪金

  试用期2个月(工资薪金16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由基础工资(2200元)、绩效工资(600元)、高危行业补助(200元),职级工资按照职级进行发放。

  根据岗位大练兵每月考核情况,每月练兵考核先进专职消防队员给予200元/月专项奖励,参加支队、总队比武竞赛取得名次的由大队党委研究根据名次进行一定奖励。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6.婚姻状况:不限。

  7.专职消防员限18至24岁男性。

  8.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户、有相关从业经验的。

  2.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劳动合同

  应聘者参加政治审查、健康体检、面试、体能测试等均符合条件的,待试用期结束并考核通过的,予以签订劳动保障合同。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2日至3月31日。

  (二)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免冠五分照1张,到屏边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现场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联系电话:13987359812   联系人:范冬梅。

  六、体能考核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屏边县消防救援大队

  参考人员:应聘专职消防员岗位人员

  考核项目:3000米、10m×4往返跑、仰卧起坐、俯卧撑、负重登六楼。按照个人成绩名次计入积分排名。

  七、补充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屏边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屏边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