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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1-100047-906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5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2022年企业新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岗补助申领公告

  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精准解决企业“招工难”和脱贫劳动力“务工难”问题,根据《红河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转发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若干措施的通知》(红巩固振兴组〔2022〕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屏边县企业新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岗补助申领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屏边县辖区内新吸纳屏边户籍脱贫劳动力,并在三个月内见习期组织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安排就业的企业。

  二、屏边县辖区内新就业的屏边户籍脱贫劳动力,在三个月内见习期参加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稳定就业的。

  二、补助申报条件

  企业新吸纳屏边籍脱贫劳动力就业,并在3个月见习期内组织新吸纳就业脱贫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对按规定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给予培训费用补贴,再给予脱贫劳动力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安排企业1000元/人的培训费用。

  三、申请补助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与脱贫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凭证材料。

  2.脱贫劳动力3个月见习期的每月工资发放凭证1份。

  3.参训职工技能证书等级证复印件。

  4.新吸纳脱贫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

  5.新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1.企业填写《屏边县脱贫劳动力稳岗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屏边县企业培训脱贫劳动力稳岗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2)。

  2.企业将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2)及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备齐后交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中心(屏边县玉屏镇香榭路6号)。

  3.县人社局对申请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将稳岗补助申请企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4.公示结束后,县人社局将企业新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岗补助资金支付到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及企业对公账户。

  五、申报时间及咨询电话

  1.此项补助由企业统一申报,自公告发出之日开始受理,2022年9月30日停止申报。因补助资金、时间有限,按照申报优先原则,资金补完即止。

  2.咨询电话:0873-3225626  3224166

  六、其他事项

  企业在申报相应补助资金时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谎报,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将通过实地核实、电话核实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核查,一旦查实有骗取资金行为将追回所涉资金,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