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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2553-351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1-1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创业贷款办理公告

  为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通过创业带动就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2023年创业贷款相关办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贷款对象

  (一)“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在屏边辖区内注册登记的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户;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注:上述贷款申请人女不超52周岁,男不超57周岁),(注: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业人员、公益性岗位及其他单位就业人员不属于贷款对象)。

  (二)小微企业贷款对象

  1.在屏边辖区内注册登记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小微企业。

  2.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二、贷款额度

  各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发放“贷免扶补”或创业担保贷款,依据经营规模大小贷款金额在1万到20万之间,最高额度为2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三、贷款利息

  “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仍以个人贷款的形式发放。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商住及商铺贷款不能申请)、购车贷款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配偶不能有超过5万元(含5万元在内)的其它贷款(含信用卡消费贷款),对符合贴息政策的创业项目,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例:2022年12月LPR为3.65%,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应承担2.15%即3.65%-1.5%=2.15%的利息),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财政贴息。

  四、贷款期限及还款方式

  (一)“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二)“贷免扶补”自贷款发放后第12个月偿还贷款总额的10%,贷款发放后第24个月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6个月偿还贷款总额的70%。

  (三)创业担保贷款自发放日至第三年当日前偿还完所借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两年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企业与经办银行约定其他还款方式。

  五、相关事项

  (一)贷款资格

  1.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2.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脱贫)贷款、住房贷款(商住及商铺贷款不能申请)、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贷款)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3.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贷款发放形式为:信用、担保(保证、抵押、质押)。

  (二)贷款形式

  1.“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不需要提供担保,以信用贷款的形式进行发放,由承贷银行根据借款人的征信记录、贷款用途、资产、负债、收入等情况综合考评借款人资质并确定发放金额。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名下相关财产证明供承贷银行参考。

  2.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需提供担保。借款人需提供一名除共同债务人以外的担保人作为保证担保或提供抵(质)押物作为押品。

  保证担保: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担保条件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贷款担保,同时具有稳定收入、具备代偿能力的人员做保证担保。

  抵(质)押担保:对于借款人未能提供保证担保或保证人不符合担保条件的,可以提供承担银行认可的个人及他人的合法房产、有价证券作抵押或质押担保。

  六、申办时间及程序

  (一)登记。从2023年1月1日进行报名登记,预登记时,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每一名申请人只能在一个经办机构申请贷款,如发现在多个经办机构申请贷款的将取消当年贷款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请。

  (二)资料提交。贷款申请资料提交后,按照资料提交的先后顺序,经办部门联合承贷银行、财政部门三家单位开展贷前调查,最后将初审合格的贷款人资料推送至承贷银行。

  (三)银行放贷。承贷银行对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债务、征信、经营状况、偿还能力及担保人债务、征信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贷款获得后只能用于与创业经营有关的支出。

  七、贷款所需资料

  (一)“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类(一式两份)

  1.“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书面申请;3.创业计划书;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5.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已婚的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6.《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7.大学生还需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大学生出具在校大学生证明,休学创业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8.退伍军人及残疾人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9.产权证明(租房合同或租地合同,如果房产是自己的需要复印房产证或土地证明)。

  (二)创业担保贷款类(一式两份)

  创业担保贷款提供资料: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2.担保人工作单位证明(已婚的含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贷款人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复印件(已婚的含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5.《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6.大学生还需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7.产权证明(如租房合同或租地合同,如果是贷款人自己的需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明);8.退伍军人及残疾人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三)小微企业贷款类(一式两份)

  1.贷款申请;2.营业执照;3.企业职工花名册;4.企业新招录人员录用登记手续;5.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劳动合同;6.社会保险登记证(附上年度最后1个月和申请前1个月缴费凭证);7.上年度或申请前1个月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7.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及工资表(上年度最后1个月和申请前1个月工资发放表);8.县级承办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担保机构、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网络商户申报创业贷款或“贷免扶补”贷款类

  除上述所需资料外,另需:1.家庭成员情况和实际居住地址证明;2.申报前6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收入证明、“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登记网页注册截图、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3.经营地址、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已办理工商注册的还应提供注册登记、税务登记情况;4.“贷免扶补”提供备用联系人情况,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人(担保证明)情况。

  八、经办银行

  经办银行:屏边县农村信用社,蒙自邮政储蓄银行

  九、经办地点

  申请地址:1.屏边县玉屏镇昆河路政务服务大厅一楼;2.屏边县妇联;3.屏边县总工会;4.屏边团县委;5.屏边县工商联;6.屏边市场监督管理局;7.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团委。

  特别提醒:

  一、通过单位招用实现就业的人员属于单位就业人员,不属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不得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借款人被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人员、编外人员)、企业招用的以及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从被招用之日起或营业执照注销的及时报告经办部门和贷款银行,并退还贷款本金。逾期不退还本金的,将从被招用之日的次日起另行收取利息。

  二、“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办理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中介费。我单位未与任何中介机构达成合作协议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如若存在以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为由收取中介费、骗贷、套贷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贷款资格、纳入创业贷款黑名单并移交公安机关,欢迎广大群众举报,举报电话:0873—3224166。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