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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2519-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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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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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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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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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屏边县2023年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事项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6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大学生、退役军人创业的积极作用,现将屏边县2023年大学生、退役军人创业补贴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发证日期为准)和退役3年内(含退役当年,以退役证发证日期为准)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创业人员,由人社部门牵头进行优秀创业者评选,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创业者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创业者经营项目具有示范引领性。
(三)经营主体注册年限达1年以上,诚信守法经营。
(四)创业者经营项目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有劳动合同或协议)。
(五)创业主体为独资经营或社会组织的申请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其它合股经营形式的申请人须持有最大股权。
(六)申请人创业主体为企业的,原则上应属于小微企业。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变更为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未满1年的。
2.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1年的。
3.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
三、申报材料
1.《云南省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
2.补贴申请人的毕业证或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机构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873-3225626
特此公告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屏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0月9日
附件【附件.docx】